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河源公布三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2015-11-10
来源:admin
打印页面
A

浏览字号

保护视力色:

    (河源日报讯) 近日,市发改局公布《河源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源市市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河源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三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下称《清单》),共65个收费项目,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依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据悉,清单公布后,将为我市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

    具体内容可查询市发改局官网

    在《河源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涉及国家和省定项目收费的有41个,其中国家项目34个(含暂停收费项目2个)、省定项目7个。《河源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具体包括收费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收费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收费文件、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和执收单位等栏目。

    《河源市市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中,包括省定项目市定标准和省制定有收费标准由市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共9个。具体包括收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依据、收费文件、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执收单位等内容。

    《河源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中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是市政府各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企业通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机构以及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的各类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设计、鉴定、审查报告、证明等前置服务收费,共15个。具体包括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服务项目、实施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文件、收费标准、收费时限、执收单位等内容。

    三项目录具体内容可以登录市发改局官网进行查询。

    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收费

    市发改局要求各收费单位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不得在公示标价(费)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凡未列入《清单》及所列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对违反收费行为的单位,将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罚。各实施服务收费的主体单位,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抬价、压价和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对于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严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的前置服务方式替代行政审批的收费行为。

    《清单》内容实行动态管理

    据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单》在该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该局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权力清单以及国家、省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清单》内容和范围,向社会实时更新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凡遇到违反以上所列收费行为的单位,企业可直接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