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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部门转发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 家政服务企业相关补贴进一步明确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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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河源市人社局 河源市财政局公布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河人社规〔2021〕1号),明确包括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和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等十项内容,并要求与《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一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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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第三项明确,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每人最长可享受3年,同一人员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通知第八项明确,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每人每年150元,每年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

通知指出,本清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12月31日失效。落实粤人社规〔2021〕12号文所需资金从中央和省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以往规定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解读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zcfg/content/post_468583.html

 

河人社规〔2021〕1号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pdf文件链接:http://www.heyuan.gov.cn/attachment/0/34/34715/468583.pdf